企业破产清算和破产重组业务是由一批破产专业律师负责,在该业务领域积累丰富的经验,涉及到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等。
服务领域主要包括:
● 破产咨询:接受当事人委托,就破产有关问题,包括法律问题、政策问题、技术问题等进行全面解答。出具法律意见书
● 破产申请:接受债权人、债务人或者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委托,代理申请债务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包括破产申请所需材料的准备,破产申请文件的起草,向法院递交破产申请资料,代理参加破产立案听证会等
● 债权申报:接受债权人的委托,代理债权人申报债权,包括有财产担保债权申报,普通债权申报、法定优先债权申报等,参加债权人会议,接受法院指定担任债权人主席,提议并主持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异议权及受偿权等
● 取回权申请:接受财产所有人的委托,代理向清算组或者破产管理人行使取回权
● 重整:接受法院指定,担任管理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和营业事务进行管理或对债务人的自行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指定重整计划和监督管理计划的执行。
● 和解:接受法院指定,担任管理人,在和解程序终止前,管理债务人的财产和营业事务。
● 破产清算:接受法院指定担任管理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和营业事务进行管理,对破产企业进行全面的清算。